旅游景点
黑龙桥:又名清风桥,原为石头桥…
蝴蝶泉:原名无底潭,在大理市周…
周城:地方民族特色最典型的是周…
南诏文化城:位于大理省级旅游度…
风花雪月:风、花、雪、月四景最…
佛图塔:佛图塔位于下关北面羊坪…
万人冢:位于下关老市中心的万人…
德化碑:南诏德化碑位于太和城遗…
漾濞石门关:石门关实为鬼劈神凿…
巍宝山:绵亘数十里,峰峦起伏
大理云景:大理苍山西耸,洱海东…
大理州博物馆是云南省第一家建…
洱源
崇圣寺三塔
人悬棺
   游记欣赏
彩云深处访古城
在泸沽湖跟崩龙族美女一起"裸浴…
独身一人游云南旅游
云南旅游的女人街与男人峡
七彩云南行吟记之云南旅游
束河,丽江里一个更古老的身影
走马观花滇西北--风花雪月话大…
艳遇丽江:逃离向左 沉迷向右
云南温泉色如碧玉 沐浴天下第…
丽江的空气
      云南高尔夫
高尔夫礼仪   球场推荐
高尔夫礼仪   精彩技术
高尔夫线路   打球资讯
 
站点首页 > 文章系统 > 旅游指南 > 旅游法规 > 文章详情    [返回上页]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
修改时间:2008-10-29 13:03

第一条 为做好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 旅游安全事故是指:
 (1)造成海外旅游者人身重伤、死亡的事故;
 (2)涉外旅游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场所的重大火灾及其他恶性事故。
 (3)其他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
  第三条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见《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第三条)应执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并按本程序做好有关事故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处理原则上由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以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单位如不属于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的主管部门,应按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第六条 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第七条 有伤亡情况的,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第八条 伤亡事故发后,报告单位应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有死亡事故的应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并逐项登记造册。

  第九条 伤亡人员中有海外游客的,责任方和报告单位在对伤亡人员核查清楚后,要及时报告当地外办和中国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机构;由后者负责通知有关方面。中国旅游紧急救援协调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还将及时通知有关国际急救组织;后者做出介入决策后,有关地方要协助配合其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条 伤亡人员中有海外游客的,在伤亡人员确定无误后,有关组团旅行社应及时通知海外旅行社,并向伤亡者家属发慰问函电。

  第十一条 在伤亡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伤亡家属的接待、遇难者的遗体和遗物的处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为伤残人员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书
 (2)为骨灰遣返者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丧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书
 (3)为遗体遣返者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医院出具的尸体防腐证明书,防疫部分检疫后出具的棺柩出境许可证
  第十二条 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要妥善处理好对伤亡人员的赔偿问题。报告单位要协助责任方按照国有关规定办理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人身伤亡及财物损失的赔偿;协助保险公司办理购买入境旅游保险者的保险赔偿。
  第十三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报告单位要和责任方及其他有关方面一起,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1993415国家旅游局发布)起施行,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相关文章
  •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车…
  • 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
  •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
  • 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
  •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
  •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
  • 旅游汽车服务质量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
  •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旅行社管理条例
  • 云南省旅游条例
  • 露营的八项注意三大纪律
  •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 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
  • 旅行社赔偿标准
  • 饭店管理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
  •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
  • 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
  • 关于对携带外汇进出境管理…
  • 客户留言
    ·云南旅游 云南会议 昆明旅游 订房订票 应有尽有!

       免 费 热 线: 8008--8989--33

         云南旅游咨询:0871-3511303 3511778
         云南会议咨询:0871-6366618 6366619
         云南订房咨询:0871-6583337 8131238
         传  真:0871-3528388
         中国总机:4008100100 转 云南省国旅 云南会议公司 昆明会议公司

         云南旅游网址:www.ynycom.com
         云南会议网址:www.5166yn.com
         云南订房网址:www.yngoto.com

    业务员:陈13888606226 宋15887839409 陶15925203831

    24小时咨询:13388848444  投诉电话: 13099443777

    版权所有?  神秘云南旅游网(中国云南国际旅行社)

    云南滇吉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邮编:650011
    联系QQ: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箱:yngoto@163.com 网站备案编号:滇ICP备05000803号
    北京办事处:北京亚运村安慧里三号 电话:010-86022225
    本站建设维护:昆明网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永平路8号.美国速8酒店319、320室